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议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质,现提出如下议案: 一、案由 我市现存一定数量的老旧小区,这些小区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存在房屋外墙脱落、道路破损、排水不畅、缺乏物业管理等问题,居民对改造的呼声强烈。 二、案据 事实依据:经调查,[具体小区名称]等多个老旧小区,房屋老化严重,屋顶漏水现象频发,居民生活受到极大影响;小区内道路狭窄且坑洼不平,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国家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要求,地方政府有责任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升级,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三、方案 制定改造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全市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规划,明确改造目标、任务和时间表。 多方筹集资金: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此外,可引导居民合理出资,共同参与小区改造。 完善基础设施:对老旧小区的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修复破损道路,完善排水系统,增设停车位和充电桩等设施。 提升居住环境:加强小区绿化美化,整治环境卫生,拆除违法建筑,增设健身器材和休闲设施,打造宜居社区。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造完成后,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或成立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机制,确保小区后续管理规范有序。 请审议。 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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