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 (示范文本) 甲方(委托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护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 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乙方(中介人):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护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 证件号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中介服务有关事宜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乙方为甲方拟开展的 事项提供以下第 项中介服务: 1.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2.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3.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并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二)服务期限内,甲方 □是 □否 可以委托其他中介人提供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中介服务。 (三)甲方 □是 □否 同意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委托给第三人。 第二条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报酬的计算标准为 ,金额为 元(大写: )。 (二)甲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委托费用。 1.一次性付款,付款时间为: 。 2.分期付款,付款时间及数额分别为: (1) ; (2) ; (3) 。 (三)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四)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订立合同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乙方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未利用乙方提供的订立合同机会或者媒介服务,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报酬。 (六)除双方书面确认的费用外,乙方不再就本次服务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条 中介活动费用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应当由乙方负担。 (二)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由 □甲方 □乙方 负担。 (三)甲方负担从事进行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实际支出凭证支付。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与收取报酬账户信息相同。 第五条 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对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即 ,无论本合同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自身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信息。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报告中介活动的开展情况和中介活动费用的支出情况。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告知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信息及情况。 (五)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及费用。 (六)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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